一、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「桃園市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及人員表揚活動」,鼓勵友善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單位及績優人員踴躍參與。
二、表揚獎項如下: (一)績優卓越獎:頒發獎牌及新臺幣8萬元或等值禮券。 (二)共融推進獎:每單位推薦1名績優人員,頒發獎牌及新臺幣3萬元或等值禮券。 (三)創新友善獎:頒發獎牌及新臺幣3萬元或等值禮券。
三、參選條件: (一)未曾違反身心障礙者就業歧視相關規定。 (二)報名前6個月內無未足額進用紀錄。
四、報名期間:115年5月1日至7月31日(以郵戳為憑)。
五、申請方式:檢附報名資料紙本或電子檔送交主辦單位,相關資訊及表件請至勞動局網站查詢下載。
六、請符合資格之單位踴躍報名參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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