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師: 依據本校「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」,本校教授專業科目之專任教師、專案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,均應依本要點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,每六年為一週期,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。
113-2學期「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成果認列申請」已經開放填報,敬請各位老師踴躍上網填報您的成果,成果認列分為: 方案一、深耕服務 方案二、產學合作 方案三、深度研習
相關操作步驟請參考 附件或本校網頁/研究與教學發展中心/研發行政組/Q&A/教師產業研習或研究網路平台操作步驟-成果認列申請 本次認列申請截止時間:114/7/22
如有相關法規或平台操作問題請洽研究與教學發展中心 張志毅03-4361070#41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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